关于做好2017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
各单位:
为做好我院今年职称评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政策要求
(一)关于评审条件
高校教师、实验技术、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教育管理研究中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,分别按《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》、《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师资格条件(试行)》、《江苏省高等学校高级实验师资格条件(试行)》、《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》、《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》等有关规定执行。
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在院学报上发表2篇及以上论文可视同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。
(二)关于申报对象
1.高校教师“助教、讲师、副教授、教授”申报对象为专任教师,包括系(部)分管教学工作的正副主任。
2.实验技术“实验员、助理实验师、实验师、高级实验师、教授级高级实验师”申报对象为专任实践教师。
3.学生思想政治教育“助教、讲师、副教授、教授”申报对象为辅导员,包括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。
4.教育管理研究“研究实习员、助理研究员、副研究员、研究员”申报对象为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。
(三)关于同级转评
1.转教师系列
(1)具有非教师系列职称的教师申报本岗位高一级职称,须同级转评为教师系列职称后方可申报。同级转评教师系列职称,需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1年以上,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。
(2)具有实验师职称的教师转评讲师,须取得学士学位后满4年或硕士学位后满1年方可申报。
2.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
(1)具有教师或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称的辅导员,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高一级职称。
(2)具有其他系列职称的辅导员申报现岗位高一级职称,须同级转评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职称后方可申报。同级转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职称,需从事高校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1年以上,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。
3.转教育管理研究系列
(1)具有教师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职称的管理人员,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申报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一级职称。
(2)具有其他系列职称的管理人员申报现岗位高一级职称,须同级转评为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称后方可申报。同级转评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称,需从事高校教育管理工作1年以上,并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。
(四)关于基础理论课程考试
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称的人员不需提供基础理论课考试成绩证明。
(五)其他
1.凡申报高校教师(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)中、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。
2.专职教师任现职期间年均教学工作量饱满。
3.严格执行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学位;对存有疑义和在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专门机构的认证证明。
二、工作要求
1.各单位要认真学习、准确把握评审条件和政策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严格评审程序,加强对申报人员的全面考核,确保评审推荐质量。要严把材料审核关,论文要提交原件,学位要注明类型和授予学校名称,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、规范齐全。要严格评审推荐纪律,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。凡不符合申报条件和政策的人员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和无关的材料,一律不得上报。对不按规定要求上报的材料一律退回,当年不再受理。对弄虚作假或材料审核不严的,一经发现,将给予通报批评,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2.申报人员必须按规定如实提供申报材料,不得弄虚作假。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、论文抄袭剽窃的人员,一经查实,取消其3年内的申报晋升资格,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。
三、评审材料报送要求
(一)初级职称报送材料
1.《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》一式二份;
2.毕业生考核鉴定表一份;
3.《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》(只限成教本科学历人员填写)。
(二)申报中、高级和同级转评高校教师系列职称报送材料
1.《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》(中级职务一式2份、高级职务一式3份);
2.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考证明材料(原件、复印件);
3.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免考证明材料(原件、复印件);
4.高校教师资格证书(原件、复印件);
5. 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(A3大小,一式8份);
6.学历、学位证书(原件、复印件);
7.现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(原件、复印件);
8.任现职以来进修证明材料(复印件);
9.任现职以来奖励证书和荣誉证书(原件、复印件);
10.在中国期刊网上查询的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清单;
11.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、教育管理人员任现职以来独立起草的管理文件(不超过5种);
12.任现职以来研究项目的结题报告和项目鉴定证明材料;
13.教师专业实践情况证明材料(原件);
14. 任现职以来论文、论著代表作(原件,在目录中标出本人撰写论文的题目,正高级不超过10种,副高级不超过8种)。
15.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照片一张(背面注明学校、姓名)。
四、评审费收取标准
根据《江苏省物价局、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》(苏价费函[2002]62号、苏财综[2002]61号)文件精神,中级职称(含同级转评)评审费200元,高级职称评审费600元(暂定,含评审推荐费200元)。申报论文、论著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费,按有关高校收费标准执行。
五、报送材料时间
有关评审材料报送时间请查阅附件2。
六、其他
有关政策文件、表格(评审表、中高级职称情况简表等)请到金肯学院官网人力资源部中下载。
附件:1.江苏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学科目录
2.2017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表
人力资源部
2017年3月20日
附件1
江苏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学科目录
代码
|
学 科 名 称
|
代码
|
学 科 名 称
|
11
|
哲学
|
26
|
数学
|
12
|
经济学
|
35
|
机械工程
|
13
|
工商管理
|
36
|
电工
|
14
|
法学
|
37
|
电子与通讯
|
15
|
马列主义公共课
|
38
|
计算机
|
16
|
体育
|
39
|
控制工程
|
17
|
教育学
|
40
|
土建
|
18
|
中文
|
42
|
管理工程
|
20
|
英语
|
46
|
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
|
22
|
外语(小语种)
|
60
|
学生思想政治教育
|
23
|
美术
|
61
|
教育管理研究
|
24
|
音乐
|
75
|
其他系列
|
25
|
历史
|
|
|
附件2
2017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表
时间
|
内容
|
承办单位
|
职称级别
|
3.31日前
|
准备材料
|
申报人
|
初级
|
4.1-4.15
|
审核、认定申报人材料
|
各系部、教务处、人力资源部
|
4.15日前
|
准备材料
|
申报人
|
中级
|
4.15-4.20
|
审核申报人材料
|
各系部、教务处、人力资源部
|
4.20-4.25
|
教学质量考评、学科评议、
|
教学质量考评组、学科评议组
|
4.25—4.30
|
职称评审工作汇报、初审
|
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、人力资源部
|
5月上旬
|
职称评审
|
院职称评审委员会
|
3月底
|
准备材料
|
申报人
|
高级
|
4月-6月
|
校内审核申报人材料
|
相关部门
|
根据省厅文件要求
|
上报高级职称评审材料
|
人力资源部
|